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要求具體如下:
1、真實可靠:應當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2、全面完整:應當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全貌,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3、前后一致:編制依據的會計方法,前后期應當遵循一致性原則,不能隨意變更;
4、編報及時:應根據有關規定,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及時對外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5、相關可比: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必須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決策相關,并且便于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在不同企業之間及同一企業前后各期之間進行比較;
6、便于理解: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