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表現費是基金經理分享基金的投資獲利,即如果基金在某一年的投資表現高于特定水平,基金經理便可收取表現費,以此鼓勵能夠爭取更佳回報,又稱為獎勵費。根據香港證監會的《對沖基金指引》規定,如果要征收業績表現費,銷售文件必須披露會否在組合式基金以及子基金兩個層面同時收取表現費。
基金表現費的特點在于:1、基金表現費會自動從基金價格扣除;2、必須滿足一些特定條件才能向投資者收取表現費;3、為保障投資者利益,大部分收取表現費的基金都會采用高凈值水平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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