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考試的報考科目沒有固定順序,考生只要在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必考科目與一科選考科目即可申請證書。在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考生可以選擇一次報名一科,或者一次性報名多科。考生應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報名安排。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兩個科目。但銀行從業考試采取“1+N”的模式設立考試科目。其中,“1”表示必考科目,即《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N”為選考科目,即《銀行業專業實務》,該科目下設《風險管理》、《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和《銀行管理》五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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