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兩門科目。考生需在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以及《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的《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采取“1+N”的模式設立考試科目。其中,“1”表示必考科目,即《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N”為專業科目,即《銀行業專業實務》,該科目下設《風險管理》、《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和《銀行管理》五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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