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文字說明法是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實際情況完全以文字說明的形式記錄下來的一種審計方法。采用文字說明法時,審計人員一般會詢問內控制度或環節的執行人員,了解到這些人員的日常工作是如何開展的,并將他們的回答綜合在一份敘事性的文字說明里。
審計文字說明法可以對調查對象做出比較深入和具體的描述,甚至可以描述內部控制制度中的任何特殊情況。但采用文字說明法進行描述時,文字敘述較為冗長,對業務處理流程及其控制的反映不夠直觀,特別是對于比較復雜的業務,很容易表達不清楚,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審計人員從總體上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進行分析評價。因此,文字說明法一般使適用于內部控制程序比較簡單、容易描述的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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