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選審計法指審計機構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對比,同時多次對指標的內容進行篩選以尋找出用于反映被審計單位狀況的重點問題,然后對問題的所涉及的項目內容開展審查監督工作的方法,是審計工作方法的內容之一。
與一般的審計工作方法相比,篩選審計法的開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審計機構工作開展的效率,而弊端在于方法使用前需要積累大量可靠的經驗數據,同時方法無法完全反映被審計單位的所有問題及部分重大問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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