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審計方法指通過總括的和基本的調查、推理、判斷及估量工作,對被審計單位問題的基本狀況作出結論的一種審計工作方法,與定量審計方法相對應,其實質上是對被審計單位的性質進行分析的方法。
定性審計方法的內容按照工作方式進行分類可以分為調查方法和檢查方法。調查方法主要包括對單位基本情況、業務工作、財務會計工作以及內部控制狀況等內容的調查;檢查方法主要包括對單位會計資料以及有關的事實等內容的查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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