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務處理中,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如發生的損失屬于正常損失,則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在賬務處理中,具體分錄如下:
企業庫存商品發生正常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企業庫存商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正常損失指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正常損耗,即合理損耗。非正常損失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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