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會計的對象主要包括:
1、計稅收入:即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項目有關的收入,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
2、計稅成本和費用:即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成本費用項目。
3、計稅利潤:即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基礎。
其中納稅會計是將稅收的法律制度和會計核算工作相結合,并對會計主體的經濟業務進行反映和監督的一項特殊性專業會計活動,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新型會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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