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詢法是指查賬人員根據查賬的具體需要,設計出已定格式的函件,寄給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對方的回答來獲取有關資料,或是對特定問題予以證實的查詢方法。按要求對方單位回答方式的不同,函詢可分為積極函詢和消極函詢。
其中,積極函詢是對函證的內容,任何情況下,都要求對方直接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向查賬人員作出答復,如無回音可再次發函催詢的方式。
消極函詢是對于函詢的內容,只有當對方認為還存在異議時,才要求對方直接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向查賬人員作出答復,否則到規定時間后便視作確認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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