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法的程序具體如下:
1、確定審查總體的范圍:查賬人員在進行抽查時,首先要確定要審查經濟業務、會計資料、被審查的總體的具體范圍;
2、樣本的設計與選取:圍繞樣本的性質、樣本量、抽樣組織方式、抽樣工作質量的要求進行計劃工作,確保樣本能代表總體;
3、審查評價樣本項目:查賬人員要對每個樣本項目進行仔細的審查,并將審查的結果記錄在查賬工作底稿;
4、做出查賬結論:根據所取得的證據,確定查賬證據是否足以證實某一被審查對象總體的特征,從而得出查賬結論。
抽查法是查賬人員在執行查賬程序時,從被查事項的全部賬目和業務中,按照一定的方法,有選擇地抽選一定數量的樣本進行審查,并且根據樣本審查的結果對總體特征進行推斷的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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