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務處理中,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繳納職工教育經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此外,對于個體工商戶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可在工資薪金總額的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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