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稽核的依據主要包括: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本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內部會計制度管理規定;
5、本單位內部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會計稽核是按照稽核程序,以會計制度為依據,對各家銀行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所進行的一種以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為要求的監督和檢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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