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增發是指已上市公司上市后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以募集資金融資的一種方式。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2020修正)》的規定,進行股票增發的上市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并且,股票增發的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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