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是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目的和類型。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目的包括通過實施控制測試以確定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以發(fā)現(xiàn)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進一步審計程序的類型包括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zhí)行和分析程序。
在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注冊會計師首先需要考慮的是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對通過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高,從而可能影響進一步審計程序的類型及其綜合運用。其次,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產生的原因,包括考慮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具體特征以及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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