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原則體現在以下方面:
1、重要性原則:應該針對主要矛盾,重點實施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管理,必須采取措施予以監管,使上市公司成為我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主要主體;
2、強制性原則:政府會計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必須對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作出強制性規定,并鼓勵披露盡可能多的環境信息;
3、一致性原則:對于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對各主體的要求應該基本一致,不應存在歧視或偏袒,以正確衡量社會環境信息。
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揭示環境資源的利用情況和環境污染的治理情況,是治理嚴峻環境問題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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