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備付金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為處理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與資金交收活動,而按規定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其中清算備付金應當按照金融機構實際交存的金額入賬。在會計實務中,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所發生的清算備付金可以通過“結算備付金”等科目進行處理,其中“結算備付金”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金融機構為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以及向客戶收取的結算手續費和向證券交易所支付的結算手續費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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