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審計合伙人是項目合伙人、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以及審計項目組中負責對財務報表審計所涉及的重大事項做出關鍵決策或判斷的其他審計合伙人。
如果某關鍵審計合伙人負責審計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五年后關鍵審計合伙人應當輪換。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可能因無法預見和控制的情形而不能按時輪換關鍵審計合伙人。如果關鍵審計合伙人的連任對審計質量特別重要,并且通過采取防范措施能夠消除對獨立性產生的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該關鍵審計合伙人在審計項目組的時限可以延長一年。
如果審計客戶成為公眾利益實體,在確定關鍵審計合伙人的輪換時間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考慮,在該客戶成為公眾利益實體之前,該合伙人已為該客戶提供服務的時間。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