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的清查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1、根據經濟業務、結算憑證的種類、號碼和金額等資料,逐日逐筆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凡雙方都有記錄的,用鉛筆在金額旁打上記號;
2、找出未達賬項(即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中沒有記號的款項);
3、將日記賬和對賬單的月末余額及找出的未達賬項填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計算出調整后的余額;
4、將調整平衡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經主管會計簽章后,送達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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