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正楷或行書書寫的數字易于辨認、不容易被涂改字樣。按照規定,企業財務工作人員填制相應單據時,財務數字大寫一律用正楷或行書書寫,需要把簡體字的財務數字轉化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大寫數字。
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角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應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寫“整”字。企業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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