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各項會計管理制度。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單位應當建立十二項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即內部會計管理體系、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內部牽制制定、稽核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計量驗收、財產清查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分析核算制度等。
在實際工作中,各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的性質、特點,從本單位的實際出發,制定出適應本單位性質、特點的會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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