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投資假設是指假設在確定項目的現金流量時,只考慮全部投資的運動情況,而不具體區分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等具體形式的現金流量。即使實際存在借入資金,也將其作為自有資金對待。這樣可以讓使用不同資金來源的投資項目具有可比性。
全投資假設的核心意思為“借款的還本付息支出不屬于項目的現金流量”,即計算現金流量時,不把利息支出(籌資活動的流出)作為“現金流出量”。此時的現金凈流量要站在經營活動的角度上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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