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
1、與審計機構相關的基本內容:包含審計機構的名稱、審計的依據、審計的時間以及審計的對象等。
2、被審計單位的基本內容:包含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單位的性質、單位的資產和人員結構信息以及單位內部的機構設置信息等。
3、完成審計工作后審計結果部分的內容:包含對被審計單位資金活動情況的說明、單位相關經濟指標的實現情況以及審計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等。
4、提出審計意見部分的內容:包含對被審計單位審計風險的反映、無法調查或詢證事項的說明以及單位的其他問題等。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