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有人大會是相關負責人定期或臨時進行召集,由全體基金單位份額持有人或相關的委托代表人參加的會議,其實質上也是基金相關當事人所召開的股東大會。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主要討論有關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修改基金契約、終止基金、更換基金托管人、更換基金管理人、延長基金期限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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