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不需要一次考過兩門。考生可以在連續的兩次考試中分別選擇科目進行考試,也可以選擇一次性進行兩個科目的考試。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考試安排。
根據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資格證書申領要求,考試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需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的《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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