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賠指單位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后由于貨物存在質量損壞、短裝、產品質量不合格、合同終止及發生有關的貿易訴訟等原因,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由供貨單位根據損失或應退還的貨款的金額向收貨單位進行退還和賠償的行為。在會計實務中,收貨方應當以向供貨方退賠的貨物金額為參考,并通過“庫存商品”等科目填制相應的紅字會計分錄進行處理,而供貨方也應當以所收到的退賠貨物的金額為參考,并通過“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填制相應的紅字會計分錄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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