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沒有銷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應納稅額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其中,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其銷售額計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時,其應納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進行核算,具體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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