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準,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的名稱中一般標明了“金融租賃”字樣。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合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融資租賃業務、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借款、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咨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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