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3、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4、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6、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7、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1、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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