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費指企業在建設前期所發生的,按規定應計入交付使用財產成本并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支出,主要包括為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支出、經可行性研究決定建設的項目所發生的支出等。
在會計實務中,企業的可行性研究費可以通過“在建工程——待攤支出”等科目進行處理,其中“在建工程”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該科目可以按照“建筑工程”項目、“安裝工程”項目、“在安裝設備”項目、“待攤支出”項目及單項工程等項目設置對應的二級明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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