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會計主體與一般企業會計的主體不同,其主體為遺產代理人,由于在對遺產管理過程中存在其他各方面人員參與管理的情況,因此遺產會計的主體可以為遺囑執行人、法定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法院指定人和注冊會計師等。
遺產會計是以繼承和遺產稅等項目的有關法律為依據,對被繼承人遺產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管理的一項私人會計行為,其具體內容包括核實遺產、接管遺產、遺產估價、遺產變現、遺債確定、遺債償還、剩余遺產分配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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