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建固定資產的計價包括耗費的材料、工人的工資以及為建造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等。企業自建固定資產分錄具體如下:
1、企業購入自建材料且取得對應發票時: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企業領用工程物資然后建造固定資產時: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應付職工薪酬
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企業購入自建材料然后領用工程物資建造固定資產時,應當通過“工程物資”科目以及“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其中,“在建工程”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企業可按“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在安裝設備”、“待攤支出”及單項工程等項目設置對應的二級明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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