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的權利主要包括:
1、對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資產實施保管;
2、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活動進行監督;
3、按比例要求獲取相應的基金托管費用。
基金托管人是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直接控制和管理基金財產并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示進行具體資金運作的基金當事人,一般指投資人權益的代表、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相關的管理機構。
為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資產管理和資產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實施運作,同時應設有專門的基金托管人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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