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原則主要包括:
1、差旅費必須在各部門預算總額內控制開支,超預算則不得開支;
2、員工出差前應提出書面申請,且必須填制出差申請單并經其直屬上級批準,凡未得事先批準的一律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出差行程至新的出差地點的,經出差簽批人書面或郵件溝通確認后,其增加的行程作為另一次出差時間并與原出差時間不連續計算;
4、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等支出的補助應當按照基本標準計算。
差旅費指企業經辦人員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項重要經常性支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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