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原始憑證的要求包括:
1、憑證的內容應當真實可靠:即原始憑證應如實填列經濟業務的內容,不能弄虛作假及涂改挖補;
2、憑證的內容應當完整:即原始憑證的項目應逐項填寫,不可缺漏;
3、憑證的填制應當及時:即當一項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都應立即填制原始憑證,避免事項積壓和延誤填制時間;
4、憑證的書寫應當清晰明了:即原始憑證的填寫應字跡端正、易于辨認,并符合會計上的技術要求;
5、憑證應當按所取得的順序進行使用:即原始憑證應按順序或分類編號,然后在填制時按照編號的次序使用。
原始憑證是企業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和證明企業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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