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人員對資產管理者受托管理資產的運營過程及其運營效果和相關責任所開展的審查、評價和鑒證活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實質是同時擁有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特點的一項綜合性審計活動,其審計結果既可作為組織中人事部門對干部進行考察考核、綜合評價以及崗位管理和獎罰的重要依據,同時也可以作為被審計單位職責分配工作的參考內容。
由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是具有一定人、財和物權的領導干部,因此其工作內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復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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