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的種類包括:
1、按照單位性質的不同,可分為黨政領導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離任審計;
2、按照單位審計的內容,可分為任期離任審計和破產離任審計;
3、任期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離任審計也稱為“任期終結審計”,是對法定代表人整個任職期間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就其履行情況所開展的審查、鑒證和總體評價活動。開展離任審計工作,有利于引導和規范法定代表人的經營思想和經營行為,維護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權益及促進對法定代表人非法行為的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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