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無形資產是企業通過使用貨幣資金或其他能夠變現的資產,向國內外科研單位或其他企業所購進的無形資產,以及接受其他企業投資或捐贈而取得的無形資產。對于企業所取得的外來無形資產,應當遵循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原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以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值或現行市價確認無形資產的價值并予以計量。
在會計實務中,企業取得外來無形資產應當通過“無形資產”科目、“應交稅費”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其中“無形資產”科目可以按無形資產項目的類別設置明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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