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分配是稅后利潤的分配。盈余分配需要解決向股東支付多少股利、保持多少企業(yè)留存的問題,決策權力在股東大會。企業(yè)在分配盈余時,應堅持依法分配的原則,將股東的現(xiàn)實利益和長遠利益有機結合,按比例分配,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盈余分配應當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guī)定,企業(yè)應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并,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再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最后再向股東支付股利。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lián)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