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往來收入,是金融企業與其他金融機構發生往來活動而產生的利息收入,包括在同一銀行系統內部的聯行之間以及與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往來所發生的利息收入、存貸款利差補貼收入等,其金額一般按讓渡資金使用權的時間和適用利率進行計算確定。
在會計實務中,金融企業往來收入應當通過“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拆出資金”科目以及“利息收入——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核算,期末應將“利息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科目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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