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是用于核算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時,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項目,其內容主要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以及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在會計實務中,從事再保險業務的企業應當通過“其他應收款——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以及“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等科目進行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核算。其中,“其他應收款”科目可按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科目的設置。期末該科目的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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