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有:
1、理論研究滯后。環境績效審計理論的研究學者少,研究方法不系統,研究手段單一,企業的重視程度也比較低;
2、缺少法規支持。環境績效審計較為特殊、復雜。我國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律和資源保護法律都不能具體指導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
3、缺乏環境會計制度。現行會計理論和制度不能反映和監督資源損耗的環境成本,更沒有與環保相關經濟活動記錄、計量的具體標準;
4、管理部門權責不清。審計機關具有審查環境管理的權力,但無法審查環保機構、環境法規等隸屬于環保部門管理的內容;
5、缺乏環保領域知識。審計人員空有財審知識,卻欠缺環境管理、環境經濟評價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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