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是為了包裝本企業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包括桶、箱、瓶、壇、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裝、裝潢產品或商品。低值易耗品是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各種用具物品,包括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容器等。
在新會計準則下,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應通過“周轉材料”相關二級科目進行核算,科目主要核算企業周轉材料,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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