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賬準備金的提取計算公式為:當年呆賬準備金累計提取額=年末貸款余額×1%-呆賬準備金上年末余額。呆賬準備金的提取應當符合及時性原則和充足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指銀行呆賬準備金的提取應在估計到貸款可能存在內在損失或貸款的實際價值可能減少時進行,而充足性原則指銀行應隨時保持足夠彌補貸款內在損失的準備金。
呆賬準備金是銀行對所發出的貸款可能或不能收到的風險所提取的金額,主要包括普通呆賬準備金、專項呆賬準備金以及特別呆賬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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