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股利理論認為,公司有一個目標最佳資本結構,當公司有投資計劃時,依據此結構融資,并優先使用保留盈余,如果盈余仍有剩余,才會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給股東。
在剩余股利理論下,公司的股利政策應由投資計劃的報酬率來決定。如果公司有許多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則不應該分配現金股利,而應采取以保留盈余的形式來滿足這些投資機會所需要的資金。
企業發行股票的成本很高,如果發行新股的成本高于內部留存利潤的成本,企業傾向于先使用內部資金,因而剩余股利理論解釋了為什么迅速成長的公司幾乎不發放股利,而成熟的、發展比較平緩的公司傾向于實施高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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