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修訂的《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金融資產可以分為通貨、存款、貸款、股權和投資基金份額、債務性證券、保險準備金和社會保險基金權益、金融衍生品和雇員股票期權、國際儲備、其他。
按照金融資產的經濟性質,可以將其分為庫存現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可以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