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盤點的實施內容具體如下:
1、確定盤點范圍: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項目的具體情況和審計目標的要求,確定盤點的物資種類和時間范圍;
2、制定盤點計劃:盤點進行以前,注冊會計師應要求被審計單位制定盤點計劃并進行審查;
3、監督盤點過程:注冊會計師在盤點計劃執行過程中,根據盤點計劃的要求,監督盤點人員到位情況,監督度量器具使用情況以及監督計劃執行進度情況等;
4、抽查盤點結果:盤點結束后,根據具體情況,注冊會計師可對其認為有必要或一些貴重物品的盤點結果進行審查,采取復盤的方式,以檢查盤點結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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