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包括:
1、對本單位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實物清點,并登記造冊;
2、將實物按品種、數量、型號等與固定資產賬目進行核對;
3、按照管理權限上報有關情況,并根據批復進行賬務處理。
在清查過程中,應查明盤盈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原因,丟失和毀損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原因,以及固定資產在使用、保管、維護、修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按規定程序列表上報審批,及時調整賬目。同時,研究和提出改進措施,以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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