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金審計的目標主要包括:
1、確定被審計單位應繳和已繳稅金的記錄是否完整。
2、確定被審計單位應繳稅金的期末余額是否正確。
3、確定被審計單位應繳稅金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應交稅金審計是審計單位對被審計單位應繳納的稅金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以及資源稅等項目的狀況所開展的審查監督活動,其中對于被審計單位增值稅狀況的審計是應交稅金審計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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