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主要包括:
1、授權經濟業務和執行業務的職務要分離。
2、執行經濟業務和審核業務的職務要分離。
3、執行經濟業務和記錄業務的職務要分離。
4、保管財產物資和記錄的職務要分離。
5、保管財產物資和核對的職務要分離。
6、記錄明細賬和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7、登記日記賬和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會計不相容職務指部分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同時也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是一種會計內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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